整理发布:2026-09-08 | 更新:2026-09-08 |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公示函(政府网转载)|转载整理:锐狮资讯|以官方原文为准
一、评审结果公示是什么
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是评审工作结束后由省财政厅等主管部门将拟通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的环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按函件公布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发布单位反映。阅读这份公示,建议同时核对名单、公示期与异议渠道三项信息;需要提醒的是,公示期一般有限、逾期即止,具体起止与受理方式以函件及当地发布为准,且"公示通过"仅代表评审环节的结果,并不等于证书已经到手。
会计/经济系列初、中级多以考代评,高级多为考评结合,申报前请先对照官方条件确认路径(详见资讯中心相关文章)。
二、公示概况
广东省财政厅已就2025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下发函件,各地财政部门同步开展公示,相关结果亦经媒体渠道公开报道。
三、如何查询与核实
核实名单请一律以官方原文为准:可直接打开本页下方"查看原文"按钮对应的广东省财政厅公示函(政府网转载)原文页面逐条核对,也可登录省财政厅及所在地财政(人社)部门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检索本条公示。因公示期有限,官方页面与名单可能随公示结束而调整,需要核对的请尽量在公示期内完成,切勿仅凭第三方截图或口头转述作判断。
- 名单以省财政厅及各地财政(人社)部门官方发布为准,本站不逐条转载名单;
-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通过评审人员请留意后续发证与注册类手续通知;
- 公示期与异议渠道以函件及当地发布为准。
四、通过公示后的下一步
通过评审并完成公示的申报人,后续证书制作与发放、领取安排,以及单位聘任、相应注册登记等手续,通常由省财政厅、当地财政(人社)部门及申报人所在单位按各自流程另行通知。请留意官方渠道与本单位人事提醒,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依时办理;各地办理节奏不一,暂未收到通知的请耐心等待,一律以当地当年度正式通知为准。
五、防骗提醒
公示及发证前后是诈骗高发期,请警惕以下情形:以"交费可加快出证""可内部调整名单""不缴费将取消评审结果"等为由,要求向个人账户或私人微信转账所谓"公示费""加急费""办理费"的,均属诈骗话术。官方公示与证书发放环节不会以个人名义收取费用,也不会作任何"包过""包办"承诺。接到可疑电话、短信或社交账号信息,请勿转账、勿点击不明链接,先通过本页官方原文或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联系方式核实,必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